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公告
教民厅[2025]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、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:
经商财政部,现将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(以下简称骨干计划)下达给你们,并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:
1、总体需要
推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,是一项特殊要紧工作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看重程度,认真落实招生计划,用心用情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努力培养一大量立场坚定、思想过硬,具备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革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,为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商支撑。
2、招生计划
1.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,在严格实行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基础上,坚持“定向招生、定向培养、定向就业”原则。
2.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,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。
2025年计划招生5000人,其中,博士研究生1000人,硕士研究生4000人。
3.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介绍和学位种类重点向理工类、应用型专业倾斜,且招生比率高于招生总数的50%。招生单位可招收低于10%的汉族在职考生,不能超比率录取;录取的博士考生中,西部民族区域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率不能低于80%。各招生单位要依据教育部需要,结合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质需要,拟定本单位骨干计划专业和学位种类招生策略,准时向社会公布。
3、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
1.西部12省(区、市),海南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河北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(市),湖南湘西自治州、张家界(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)和湖北恩施自治州。上述区域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,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。
2.中国大陆西藏班、中国大陆新疆班、民族院校、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、管理职员与民族科研机构职员。
4、资格审察
1.审核方法。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察的责任主体,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需要,拟定当地区考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法,同时畅通信息交流途径,引导考生考试报名当地区急切需要的专业。
2.考生公示。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确认和审核,拟赞同考试报名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。